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二、风险因素”。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20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3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1,902,481.53元(含税),占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45%。
上述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数额暂按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96,473,014股计算,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主营业务为液晶显示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基本的产品为高性能薄膜晶体管TFT(Thin Film Transistor)等多种混合液晶材料,大范围的应用于高清电视、智能手机、电脑、车载显示、智能仪表等终端显示器领域。
公司根据液晶面板厂商对液晶材料的具体需求,定制研发客户所需的混合液晶产品,在通过客户测试认证后,采购基础化工原料、中间体和粗单晶等主要原材料,为具体客户定制生产具体液晶材料产品,按照每个客户的采购订单,连续向客户交付产品,收取货款。具体如下:
针对液晶显示材料特别是高性能混合液晶材料这样一个被少数外国企业高度垄断的领域,以及显示材料功能持续高性能化和更新换代快的特点,公司采取以技术带动市场的研发战略,实施以自主研发为主的研发模式。具体体现在:
公司通过加强与国内外行业专家的学术交流,及时掌握与跟进国际显示材料的发展动态与新产品发展的新趋势,确定研究方向,组织专项课题组,进行有关技术攻关、产品研究开发和专利申请,形成新产品、新项目储备。
公司技术人员以客户对相关这类的产品的具体性能指标需求为基础,拟定、审核并实施相关研发方案与计划,完成产品小试阶段的开发,经客户初步认证后进入中试阶段,中试达到稳定量产后,形成完整的工艺技术文件,以用于规模化生产。
公司上游供应商为基础化学品制造商及其他液晶材料厂商,根据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公司成立了完整的供应商选择及管控体系。依据《供应商评判标准》,在对上游企业的产品质量及保障体系、供货能力、价格、账期、服务等多方面考核后,确定合格供应商,形成《合格供方名录》,开展长期合作。
公司采购部依据需求部门提供的《物品需求计划单》,从《合格供方名录》中的供应商订购原材料,并负责原材料质量的追踪、处理作业。仓储部负责物料的精确收发、保存和物料损耗等管理,并与采购部共同完成收验货;质检部负责对原料的进货品质做验证,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财务部按照采购合同的结款方式审核付款。公司依据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及精细化供应链管理模式进行采购。从产品质量、供货稳定性及价格等多方面综合考评,以保证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及可靠性。
公司生产模式主要为订单生产模式和备货生产模式。公司针对具体业务特点,依靠NC系统(ERP管理系统,涵盖供应链、财务、人力资源、资产管理等模块)实现生产信息化管理,做到市场订单预测、库存采购联动、综合计划调度的快速响应和准确判断,保障供货并降低安全库存。
液晶材料是针对具体客户的高度定制化产品。公司经下游面板厂商认证合格,入围其供应链体系后,即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进入量产阶段。下游厂商一般根据其自身的生产计划安排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公司依据客户订单,组织生产并按时交付产品。
客户支持工作是以销售部牵头,多部门配合的团队作业模式,最大的目的是为客户提供售前、售中、售后全方位的技术上的支持与服务。
销售部负责客户整体商务对接,信息获取和各层面的技术、商务交流组织等;产品研发部负责客户新产品研究开发和现有产品性能品质改善;品管部负责客户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相关的质量文件的提供和对接;技术上的支持部负责帮助客户解决公司产品使用的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或客户产品自身工艺的问题;商务部负责客户产品及样品订单的处理。
显示面板行业的特征是显示技术慢慢的提升,生产装备水准不断提升,成本和售价不断降低。国内优秀的面板生产企业如京东方、华星光电等,不断加强在技术、装备等方面的投入,逐渐占据全球竞争的优势地位,使得全球显示面板产业链持续向中国大陆转移。中国大陆已经成为全球新型显示产能和出货量最大的地区,是全球新型显示产业的制造基地。
随着国内新型显示面板产能的不断的提高,对上下游产业的需求,尤其是材料的需求也大幅增长。然而由于发展起步较晚,技术壁垒高,研发难度大等原因,总体上来看中国新型显示产业所需的各类材料大量依靠进口,国产化率仍然不高。
随着国内相关企业的不断努力,液晶材料的国产化率也在逐步提升。以公司主要产品TFT混合液晶材料为例,经过多年的努力,公司在中间体制备、单晶合成与纯化、混配和液晶面板检测等环节上形成了完整的自有知识产权体系,公司在TFT型液晶材料上已实现多项技术突破,成为国内少数有能力生产高性能混合液晶材料的企业之一。
“十四五”期间,随着国内显示面板产能规模的不断扩大,关键材料国产化率将进一步提升,其中,液晶材料作为TFT-LCD中的核心材料,将继续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液晶材料属于技术高度密集型行业。高性能混合液晶材料的核心技术和专利长期被德国、日本等外资企业垄断。目前全球TFT液晶市场基本上由德国的MERCK和日本的JNC、DIC三家垄断,其中,MERCK在高性能TFT液晶材料市场上处于领先地位。
TFT混合液晶生产企业入围下游液晶面板厂商供应链体系,通常要经历面板厂商严苛的认证过程,认证过程一般需要经过三年以上的产品验证及导入过程,因此,液晶材料企业一旦进入下游液晶面板厂商的供应链体系,并形成批量供货,即表明其产品在品质、性能方面与竞争对手无较大差异。
近几年中国显示材料逐渐实现国产化突破,在指标和性能方面逐步向国际企业靠拢,依靠性价比优势和技术服务优势,逐渐取得客户的认可,材料的国产化率不断的提高。
液晶显示材料在制造过程中有三个主要环节,合成、纯化和混配,制造过程汇集了复杂的化学合成、纯化和混配工艺技术、物性检测分析,充分反映了技术高度密集型的行业属性。液晶材料对热稳定性、化学稳定性、电稳定性、光稳定性、电压保持率、粘度、电阻率等指标的要求很高,品质的稳定性直接关系到下游面板企业产品的综合性能。高性能TFT混合液晶位居液晶显示产业链的上游端,是液晶面板生产的核心材料,混合液晶的研发及制造工艺涉及显示与材料关系研究、化合物结构设计与合成、品质分析和标准建立等,形成了该行业的技术壁垒。
随着显示器件的普及和升级,显示面板响应速度、对比度、视角、透过率等关键指标要求不断提高,对液晶材料的电学特性、光学特性、热稳定性、化学稳定性等指标也随之提高。液晶材料性能及品质的优劣直接决定了液晶面板的整体显示性能,促使面板企业对于液晶材料供应商资质审核严格,认证周期相对较长。诚志永华、和成显示和本公司的崛起,逐步打破了液晶显示材料的国际垄断,突破了我国显示产业在高速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配套瓶颈,提升了我国液晶面板行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高性能混合液晶材料的核心技术和专利长期被德国的MERCK和日本的JNC、DIC三家垄断,其中,MERCK在高性能TFT液晶材料市场上处于领先地位。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液晶材料的研究和开发。通过多年的艰苦奋斗和自主研发,公司产品线不断丰富,由最初的TN/STN系列液晶产品,到成功实现TFT高性能混合液晶材料的量产,打破了国际垄断。
公司是我国液晶显示材料国家标准的主要起草者,数项液晶材料产品走在国内前列并成功实现产业化。公司也是我国液晶面板龙头企业京东方国产TFT液晶材料的战略供应商,客户资源优势及市场影响力彰显。公司自主开发了面板残像分析量测技术,进一步提升客户技术服务水平。
由于公司产品在品质、价格、服务等方面形成了综合性的竞争优势,市场份额不断提升。通过不断研发投入,公司技术优势进一步强化,开发出适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的各类高性能液晶材料,与包括京东方、惠科股份、台湾群创等在内的液晶显示行业的核心公司的合作日趋深入。
2020年,全球经济遭受新冠疫情的影响,除中国外,欧美经济体出现明显大幅下滑,面板行业也受到明显影响。根据市场咨询机构群智咨询(Sigmaintell)的数据,2020年全球LCD TV面板出货数量为2.66亿台,同比下降6%。面积上,2020年全球LCD TV面板出货平均尺寸大幅度增长了1.8英寸,受大尺寸化趋势拉动,出货面积未降反增约为1.63亿平方米,同比增长2.1%。面对市场变化面板企业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和控制稼动率控制供应规模,面板价格呈现探底回升的态势,2020年5月份以后,面板价格呈现环比上涨态势。2020年,公司一方面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加强供应链管理和防疫措施,确保正常生产和交付,一方面继续强化市场开拓,加大研发力度。报告期内,公司液晶材料出货量、销售收入和净利润仍然维持较快增长,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
消费者对于超高清、大尺寸等新型显示的需求不断增加,根据群智咨询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TV市场产品结构“被动”升级明显,电视厂商已经将销售重心逐渐向大尺寸电视市场倾斜,有望带动电视市场平均尺寸快速提高。大尺寸化趋势同时推动电视朝着高分辨率方向发展。电视市场正从4K时代向8K时代迈进,8K电视市场已成为最受瞩目的热点领域。
全球LCD面板产业的转移经历了“美国起源—日本发展—韩国超越—台湾崛起—大陆发力”的过程。从2009年后,大陆LCD面板开始发力,全球液晶面板产能也由日韩及中国台湾转向中国大陆。根据群智咨询《全球TV面板市场2020年总结及2021年展望》报告,2020年,中国大陆面板企业一方面积极推动产业并购重组,一方面持续增加对高世代面板产线的投资,带动高世代LCD面板产能高度向京东方等头部厂商聚集。根据群智咨询研究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面板厂出货面积份额已达到54.7%。京东方(BOE)2020年电视面板出货数量和面积稳占第一。其中武汉G10.5代线产品出货有序推进,同时完成中电熊猫南京G8.5代线代线收购,在LCD TV面板领域的话语权不断增强。惠科(HKC)通过积极的产能扩充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竞争力,2020年LCD TV面板出货数量排名挤进前五。LCD TV面板产能面积将有望进入全球前三。在韩厂LCD产能退出的预期下,惠科与品牌客户的合作不断增强,对品牌客户的出货比重显著提升,对稳固其TV面板出口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中国液晶面板行业的异军突起,对液晶材料的需求大幅增长,液晶材料的国产化率也在不断提升。在国内产业链上下游的共同努力之下,预计未来仍将逐步提升,中国液晶材料产业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相较于液晶显示,OLED技术在柔性化、色彩、对比度、响应速度、能耗等方面有一定的优势。伴随着智能手机的发展,小尺寸OLED的需求不断增长。在大尺寸的电视领域,目前主流仍然为液晶面板,但在高端的产品线上部分电视机生产企业也开始推出OLED面板的产品。IHS预测,2017年至2025年,OLED电视的复合增长率将达到32%。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液晶和OLED将发挥各自优势,满足消费者的不同需求。公司正不断努力,加强在OLED材料方面的布局,推进OLED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2016年公司成立OLED显示材料课题组,利用公司多年在液晶显示材料领域积累的核心技术,尤其是分子模拟和设计技术、微量杂质分析控制技术,开始布局OLED材料业务。公司与国内外多家OLED材料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先行对OLED前端材料进行产品开发,积累了超过300种OLED化合物的开发经验,逐步形成了OLED制造技术的框架体系。在先期OLED技术积累的基础上,公司将继续推进电子传输材料、蓝光、绿光和红光客体染料和主体的研发,并对其性能和品质进行验证,重点提升OLED显示材料的发光效率和使用寿命,逐步构建OLED显示材料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和完整的OLED核心生产工艺,加快OLED显示材料的产业化步伐,尽快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2020年营业总收入64,868.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0.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047.3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4.59%。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一家全资子公司北京八亿时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管理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八亿时空”)董事会对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6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9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118,25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3.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0,720,810.9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7,911,073.4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292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58,244,697.79元,其中,公司对截至2019年12月31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6,882,622.68元进行置换。除上述置换金额外,2020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31,362,075.11元。同时,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891,000,000.00元进行了现金管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2,678,036.21元。具体情况如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8,244,697.79元,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26,882,622.68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0)第110ZA4417号)。
公司于2020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6,882,622.68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保荐机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已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了募集资金置换工作。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2020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序实施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包括9.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1月18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序实施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4亿元(含9.4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6)。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10月12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投资设立上海全资子公司,由上海全资子公司开展“先进材料研发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子公司尚未设立,超募资金10,000万元尚未投入。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110ZA0001号)。经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八亿时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八亿时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八亿时空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110A007540号)
(二)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3,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9.46%。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超募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6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9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118,25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3.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0,720,810.9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7,911,073.4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110ZC0292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97,791.11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66,816.11万元。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10月12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投资设立上海全资子公司,由上海全资子公司开展“先进材料研发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逐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97,791.11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66,816.11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3,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19.46%。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逐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超募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3,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13,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13,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13,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13,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且拟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内部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八亿时空使用13,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一)《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东流水路20号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16会议室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1年5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办理登记手续。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东流水路20号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16会议室。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新租赁准则下,除采用简化方式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常规使用的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是李惠琦。截至2020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2名,注册会计师1,26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19.9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8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11亿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4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58亿元;2019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727.84万元。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4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19年末职业风险基金649.22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项目合伙人:王艳艳,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签字会计师:李气大,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宋智云,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本期审计费用7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年报审计收费52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8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年报审计收费较上一期审计收费增长15.56%,内控审计收费全部为新增。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其中包括业务资格、人员业务规模、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在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14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会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2021年整体财务状况进行预计。预算编制在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的基础上进行,基本符合公司2021年生产经营计划和管理预期。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2021-009)。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2)《2020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007)。
公司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服务机构,在过去的审计服务过程中,审计人员表现出了较高的职业素养和执业水平,能独立、客观、公允地履行审计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11)。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查,公司监事薪酬发放符合规定,确定依据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薪酬具体金额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13,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13,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08)。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股权登记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5,513,912.2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及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38元(含税),按照公司总股本96,473,014股进行测算,预计总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902,481.5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的现金红利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4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现金股利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系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及投资者利益的基础上作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